2023年4月3日 点击人次: 5167
本溪市实施“山城英才计划”
广泛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政策措施
(简 版)
(一)高端人才和团队
支持破解关键核心技术或重大科技成果在溪转化兴办企业、为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团队,按业绩贡献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补助。
对由“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领衔的团队,“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二)急需紧缺人才
对新引进或柔性引进的来溪工作的企业急需紧缺人才,按其年度业绩贡献和企业实际支付其税前劳动报酬的5%至15%比例,给予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5年期,每年最高15万元资金补助。
(三)青年人才
对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2年期每人每年20万元生活补贴。
对科技型企业、优质中小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及优秀高职、中职毕业生,分别给予3年期每人每月2500元、1200元、600元、300元、200元生活补贴。
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乡镇(涉农街道)、村创业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科技创新人才可申请“拎包”入住7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居住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
对毕业3年内的外地生源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或在校生,有意来溪求职、创业和实习见习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1年的免费住宿或给予租房补贴。
二、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
(四)
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
(五)青年拔尖人才
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
(六)优秀工程师
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奖励。
(七)优秀高技能人才
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奖励。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5名的选手,给予最高1万元奖励。
(八)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奖励。
(九)优秀教学人才
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奖励。
(十)优秀医学人才
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奖励。
(十一)农业专家
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奖励。
(十二)高层次金融人才
给予每人最高3万元奖励。
(十三)杰出专项人才
“一事一议”择优给予奖励。
(十四)专业实用人才
根据全市发展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组织优秀应用型、基础研究型、经营管理型及金融等方面人才进行职业发展能力提升专业培训,给予一定培训补贴。
三、搭建科技创新平台
(十五)重点创新平台
对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
对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创新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
(十六)新型研发机构
对生物医药、钢铁冶金、装备制造、绿色建材、数字本溪等产业领域支撑性和贡献度高的新型研发机构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补助。
(十七)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支持经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开展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对其承担的市级以上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助。
对列入市级“揭榜挂帅”的项目,给予发榜企业最高100万元资金补助。
对新认定的市级中试基地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
(十八)柔性引才平台
对新设立院士工作站、院士联系点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
对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资金补助。
对创建优秀专家工作站示范站、学会服务站示范站的单位,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十九)智力服务平台
支持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进村入企开展科技服务,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2万元资金补助。
支持建立创新工作室联盟,推动劳模、工匠、技师等高技能人才“联智联技”解决生产经营技术难题,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
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
(二十)扩大事业单位自主招聘权
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人才需求自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支持党校和公办学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采取公开招聘、校园招聘的方式引进人才。
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经过认定的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可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落实相应人才待遇。
(二十一)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
将编制资源向全市需要人才支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倾斜。
(二十二)健全人才评价体系
急需紧缺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才、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等,可破格申报或直接认定职称。
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深化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改革,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自主评价,同时推动第三方社会评价。
(二十三)支持离岗创业和兼职创新
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时间最长可达8年,可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五、优化服务保障
(二十四)人才荣誉激励
定期评选一批“本溪市优秀专家”,管理期内给予每月1000元津贴补助。
开展“本溪市突出贡献人才奖”评选活动,对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人才,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二十五)人才住房保障
采取自建、购买、配建、改建、租赁等方式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打造高品质“科学家花园”。
支持推动高新区“中国药都”和两县四区深度挖掘利用各类房产资源筹建人才公寓,鼓励支持企业及用人单位多渠道解决人才居住需求。
(二十六)人才交通保障
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体化合作,优化城际交通出行环境。
开通“定制公交”“定制班车”等出行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交通出行“VIP通道”,保障重点企业和人才交通便捷。
(二十七)人才就学保障
分层分类提供子女入学服务,重点向青年人才倾斜。
(二十八)人才医疗保障
为省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及相当层次人才和市级优秀专家办理专用健康证,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每年为市级以上优秀专家安排1次免费体检。
(二十九)“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提供人才认定、证件办理、政策咨询、项目申报、服务申请等综合服务。
(三十)“一卡通”人才服务举措
建立“溪才服务联盟”,为高层次人才发放“山城英才卡”,持卡人按类别层次享受就医问诊、文体休闲、餐饮住宿、交通出行、企业宣传等方面优惠政策以及安家落户和金融、法律、通讯等便捷服务。